各省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,直轄市建委,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,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,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》,我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《建築業企業資質标準》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本标準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。原建設部印發的《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标準》(建建[2001]82号)同時廢止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11月6日